2024-04-2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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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聞﹁嘿嘿嘿﹂緋聞官司 再度敗訴
【記者張志仁台北報導】
纏鬥數年的﹁嘿嘿嘿﹂緋聞官司,最高法院今日上午宣判,駁回新新聞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也就是除了楊照之外,新新聞社長王健壯、執行總編陶令瑜和記者等五人,都連帶負起侵害名譽責任,必須在國內四家平面媒體頭版,刊登半版道歉聲明和判決文,同時也要付全部的審理費用。

而新新聞王健壯社長在第一時間得知最高法院最新判決後,除感到遺憾外,也立即表明態度說,將再提出上訴。

據了解,本案起源於新新聞第715期內容公開指呂秀蓮曾打電話給媒體高層,散播總統府內有﹁嘿嘿嘿﹂緋聞,由於此事非同小可,一度轟動整個台灣朝野政壇,當時已位居國家副元首的呂秀蓮,不滿新新聞未經查證就指名道姓大幅刊登,於是透過律師正式遞狀控告新新聞涉嫌誹謗。
   
由於各審法官都認為總編輯楊照沒有辦法提出對自己更有利的證據,於是一致判決新新聞敗訴,也因如此使得所屬媒體必須負全責。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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