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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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通過行政院組織法 將設13部4委員會5獨立機關
【記者張志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機關數將採總量管制,以十三個部、四個委員會、五個獨立機關為限;在朝野動員表決下,中選會等五大獨立機關,正副首長及合議制成員,需經立法院同意始得任命。

這項法案攸關中央政府組織精簡、整併、改制、裁撤,配合修定組織法規甚多,行政院依法需三個月內,檢討行政院組織法等送立院審議,其他機關組織法規不符者,於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公佈後,一年內送立法院審議。

未來五大獨立機關正副首長及其合議制委員,由一級機關首長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五個獨立機關分別是中央銀行、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訊傳播委員會。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立法院行使獨立機關的人事同意權,由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後,報院會處理,經出席立委二分之一同意通過。

行政院下﹁部﹂的數量,國親原擬十二個、行政院則以十五個為限,朝野上午達成共識,決定行政院折衷為十三個部,各﹁部﹂業務單位﹁司﹂的總數以一百零四個為限,這部分並沒有表決。

未來中央政府機關也將從現行的五級制度,改為﹁院﹂、﹁部、委員會、獨立機關﹂以及﹁署、局﹂、﹁分屬、分局﹂四級制。機關內部層級彈性調整、不必逐級設立,縮短決策流程。200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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