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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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官選任程序 表決同意修改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12日登場,針對是否修改先前分組會議通過的終審法院法官選任程序,總統蔡英文宣布進行投票表決,經過投票,多數人同意要修改。

這起案件源於,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五次會議,在4月24日關於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選任程序所作的決議為「由司法院院長提出應任名額3倍人選,交由司法院組成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遴薦2倍人選後,陳報總統任命。」

然而,司改委員陳俊宏、林孟皇認為這個決議有修正的地方,分別提出修正案,並在12日的總結會議提案討論議程中進行討論。

陳俊宏的提案為「提案一」,他建議修正為「選任程序由司法院院長提出應任名額2倍人選,交由司法院依多元原則組成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遴選後,陳報總統任命。」

林孟皇的提案為「提案二」,他建議修正為「選任程序由司法院院長依照來源多元化原則,自各機關團體推薦或自薦人選名單中,提出應任名額2倍人選,交由法官遴選委員會依公開、透明方式遴選應任人員後,陳報總統任命;法官遴選委員會成員應專業、多元並具備民主正當性,除法官、檢察官、律師代表由各該專業人員票選產生之外,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應由立法院推舉立法委員以外之人擔任。」

對於這兩個提案,共有8名委員登記發言,大家意見不一,總統蔡英文決定以投票進行表決,而籌委會副執行秘書林正說,總票數有100張,過半數要51票。

投票結果,贊成「提案一」的票數有44票、「提案二」的有25票,均未過半數;總統問在場委員是否贊成原決議要修改,結果有61票,委員同意修改。201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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