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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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放寬老農津貼排富標準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院會18日三讀修正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放寬老農津貼排富標準,未來房屋、土地沒有增加的老農,將不受價值提升影響失去請領資格。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原本規定,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台幣500萬元以上,將不可領取老農津貼。

立法院18日三讀修正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條文明定,自今年1月1日起,老年農民已領取福利津貼者,其納入計算價值的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在未新增情形下,因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可以不受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的限制。

三讀條文也明定,對於尚未徵收及補償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於老農津貼排富規定計算請領人的財產時,放寬扣除該土地價值。

因為老農津貼不是年金制度,而是津貼發放,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日前曾指出,102年起設定所得及不動產方面的門檻,在不動產部分,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以上,將不可領取,這是排富條款。他並說,但隨著經濟發展,有的請領人會因為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不動產價值因此超過500萬元而失去資格,所以修正此條文,讓房屋及土地「沒有增加」的人,不因以上價值調升失去請領資格,預計新制上路後,每年減少約200人因此失去請領資格。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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