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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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改納離婚配偶請求權 無共識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14日繼續召集朝野協商軍改案,朝野立委對於草案中有關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經過2個小時的討論,沒有獲得任何共識,蘇嘉全盼朝野立委再回去想想。

蘇嘉全上午召集朝野協商攸關軍人年金改革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攸關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的關鍵條文,行政院版比照公教年改,主張軍、士官的離婚配偶與該軍、士官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者,離婚配偶得請求分配該軍、士官1/2的退伍金或退休俸。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日本、德國,以及西方國家,也都有在年金法案中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內容。她說,公教人員的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會引起反彈,是因為以訛傳訛。她指出,所有軍人辛苦為國家捍衛安全,不會有人希望嫁給軍人,比嫁給其他人的權利是比較少的,沒有人希望這樣。

尤美女強調,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牽涉到有人辭職當家庭主婦與家庭主夫,他們的財產在哪裡?她說,夫妻兩人照顧家庭,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段期間所賺得的錢應該平均分配。

不過,包括國防部長嚴德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國正,都反對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訂定相關條文,應該尊重民法、回歸民法的規定。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說,贊同法條原來的價值,但應該在民法修正婚姻與夫妻財產制度,全民一起適用。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指出,有些夫妻離婚是因為家暴、外遇,未來卻還要為了退休金,多年以後還要對簿公堂。他說,即便是平和的離婚,但要達成離婚協議,為了將來退休金的問題,還要彼此面對一次。他說,夫妻一方沒有生活能力,但是對於家務有所貢獻,應該要給予照顧,但目前的草案條文無法達到這個目的,甚至是變相懲罰配偶。201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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