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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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涉洩密案更一審 堅持合法、合憲
(記者黃廣中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高院更一審今天首開庭,馬英九說「我沒有犯罪」,作為合法、合憲。

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台北地院認為他是總統行使「院際調解權」,在阻卻違法下判他無罪,高院逆轉改判4月但遭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22日開庭馬英九仍否認犯罪;未來更一審不管判他有罪或無罪,檢辯都不得再上訴、全案將因此確定。

全案起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柯建銘及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疑涉司法關說案。

台北地檢署指控,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明知調查司法關說案的「100特他61案」並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一審法院審理,判馬英九無罪,二審改判馬英九4月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舉出二審事實記載籠統、江宜樺是否無權知悉等4大理由,以二審有判決理由不備等違法,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由庭長張惠立擔任受命法官兼審判長,法官游士珺、柯姿佐擔任陪席法官,組成合議庭,今天首次開庭。

柯建銘出庭前指出,馬英九是政治上、司法上的相公,「我會扮演民進黨的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馬英九在庭上說,當時他是因黃世銘提出的報告顯示,王金平、曾勇夫等人疑為柯建銘案件關說而不上訴,他的作為絕對合法、合憲,之前一審法院判他無罪並沒有判錯,他沒有犯罪。

馬英九說,依據最高法院發回判決指出,司法獨立與公正為國家健全法治基礎,關說司法的人,如果是總統、五院院長,破壞力的巨大,不是一般司法關說可比擬,因此呼籲不要延宕司法關說的相關法規,一起努力讓司法關說走入歷史。

公訴檢察官周士瑜、蕭永昌及梁光宗則說,一審法院認定馬英九行為構成犯罪要件,但因行使專屬於總統的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有阻卻違法事由,判決無罪部分,一審判決過度擴張憲法文義,誤解院際調解權的原意,且公共利益不是犯罪的漂白劑,請求法院判決有罪。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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