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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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廣電手機散佈假訊息 加重其刑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行政院18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新增規定,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包括手機簡訊等〉散布流言影響農產品價格,如日前麻豆文旦的不實報導,最重可處3年徒刑及30萬元罰金。

行政院會通過防制假訊息的第二波修法,包括刑法、陸海空軍刑法與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案後續送立法院審議。其中,刑法修正草案中,251條與313條新增規定,企圖影響民生必需品價格或散布流言損害他人信用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資訊影響價格或他人信用者,可加重其刑1/2。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上午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加重其刑1/2,意即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與罰新台幣30萬元。

蔡碧仲指出,刑法新增對廣播電視散布假訊息的處罰,例如日前有關於麻豆文旦滯銷被倒掉200噸的不實報導,造成的危害不亞於網路或電子通訊傳播謠言,未來就可加以規範。談話性節目若對已澄清多次的事實還是加以散布,檢察官就會加以調查是不是有主觀犯意。

至於電子通訊範圍,蔡碧仲說,例如用手機簡訊散布不實訊息,即包括在內。

現行刑法251條規定,若意圖影響「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的飲食物品」的交易價格,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鑒於去年爆發的「衛生紙之亂」,草案新增規定,若企圖影響經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用品價格,也將比照處罰;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影響價格者,可加重其刑1/2。

蔡碧仲表示,現行法規只針對影響糧食、農產品、飲食物品、農業肥料跟工業必需品等價格進行規範,所以衛生紙價格被影響時未被列入。但除了衛生紙之亂,其他民生必需品的價格也有可能被哄抬,因此草案新增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品都可以適用,品項將由行政院與各部會討論後公布。

至於刑法第313條的妨礙信用罪,現行規定「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草案將最高罰金大幅上調到20萬元,並新增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流言者,可加重其刑1/2。

在陸海空軍刑法方面,現行第72條規定,軍人捏造軍事謠言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將散布謠言者也納入規範,並新增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流言者,可加重其刑1/2。

在公投法修正草案方面,政院比照去年底提出的選罷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禁止中資等境外勢力直接或間接在台灣刊播公投相關廣告,公投案廣告的出資者姓名也必須公開。

草案要求媒體有三項義務,一是刊播公投廣告,應載明或敘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二是應查證刊播的廣告,是否屬於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的個人、法人、團體或機構直接或間接委託;三是媒體且需留存刊播的廣告檔案、所設定放送的觀眾及條件、切結書等紀錄。違者可處新台幣20萬元到200萬元,或該廣告費兩倍的罰鍰。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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