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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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戰豈能公投?公投怎能媾和?
國親版原始的「公投法」,將宣戰、媾和等項目排除在公投議題之外。行政院斥為
「鳥籠公投」,並主張宣戰、媾和亦可公投。
宣戰、媾和的行使程序,憲法原有明定。如今竟稱宣戰、媾和將交付公投,聽起來
好像更加「民主」,但真正作起來恐怕難切實際。蓋今日戰爭往往瞬息決定生死勝
敗,倘若國家瀕於戰爭,竟然仍待付諸公投,公開辯論;萬一「為何而戰,為誰而
戰」的質疑四起,恐怕尚未宣戰,國家已亡。退一步說,倘若宣戰後又瀕於和戰兩
難之際,竟再公開舉行媾和公投,則士氣瓦解,恐怕連對敵人求和的籌碼也完全喪
失。
僅舉這兩個例子,只憑常識即知,將宣戰、媾和交付公投,實屬匪夷所思。其實,
政院版公投法的違憲亂制之處不勝枚舉,立法委員陳文茜日前提出「公投二十問」
,每一問都問得行政院長游錫?招架不住;游錫?除了只知重複「公投是基本人權」
外,對於陳水茜所提任何「假設情況」都無言以對。甚至,陳文茜問:台海一旦開
戰,舉行「防禦性公投」耗時至少須一個星期至二十一天,能否因應瞬息萬變的戰
局?游錫?居然答稱:即使開戰,也不一定要舉行防禦性公投。堂堂閣揆以己之矛
,攻己之盾,如此顛三倒四的答覆,可謂已至不知所云的地步。
照理說,一般人僅從常情、常理、常識來看政院版的公投法,即知政院版的公投法
確實「很爛」(陳文茜用語);而較能深入憲政法理的專業媒體工作者,對該法案
之違憲亂制,更應了然於胸。但是,環顧四極,但見對於該法「反映民主人權」的
幻象震懾讚嘆,卻完全不見輿論對於該法案的「毀憲亂制、乖情悖理」有所批判。
跡象顯示,台灣政治中最可怕的民粹魅影儼然再度現身,一句虛幻濫情的「民主人
權」,扼殺了一切對於憲政大是大非的理智討論!
其實,這種民粹魅影已曾出現多次。魅影出現時萬民景從,但待民眾醒悟時已是噬
臍莫及。六次修憲,皆是在「主權在民」的號召下進行;但「總統直選」,卻因「
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而完全扭曲變形;「權責相副」及「多數統治」原則,則因
「取銷立院的閣揆任命同意權」而完全破毀。當年「修憲」,因「主權在民」的號
召,而受民眾支持;但主導修憲者卻將哄騙到手的人民的背書,用於「毀憲」。撫
今思昔,不僅一般民眾深感不堪回首,當年「只見修憲表象而昧於毀憲實際」的媒
體工作者尤有不勝今昔之慨。然而,似曾相識的民粹魅影,如今儼然又出現在台灣
的政治天際!
「修憲」被誤導上「毀憲」之路;因此,贊成「修憲」,卻必須反對「毀憲」。同
樣的,贊成公投,卻必須反對將公投當作民粹籌碼。
公投立法變成如今這般扭曲的現象,其來有自。「公民投票」確實是基本人權,但
因一開始就與「台獨公投」纏繞在一起,而不能正常發展。過去,國民黨因不願引
發「台獨公投」,遂對其他層次的公投亦持保留態度,這固然是一種扭曲;但是,

限,這不啻也是另一種扭曲。於是,不但出現宣戰、媾和必須交付公投的荒謬主張
,也極可能形成一個再也不能興建垃圾場、焚化爐、火葬場及水庫的國家。這已不
是「民主人權」問題,而是這個國家將如何治理的問題!
公投法鬧到這個地步,出現了令人玩味的弔詭。就民進黨而言,為了暗喻「台獨公
投」的圖騰,極度放大了公投的尺度,以致連宣戰、媾和亦包括在內;但是,若進
一步問,民進黨是否真要發動「台獨公投」,卻又稱「四不一沒有」。相對而言,
已被「台獨公投」戲弄得失去耐性的民眾,卻已無心無力與當局辯論公投應否包括
宣戰媾和之類的荒唐議題,反而亟盼能藉這部「很爛」的公投法來真正實施一次攤
牌性的「台獨公投」。台灣共和國既然鼓吹了幾十年,總該讓大家看一看他究竟長
得是什麼模樣吧!(plutostar)200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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