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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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河整治徵收用地十九日起公告 九月三十發放補償費
【記者張志杰北縣報導】臺北縣政府為辦理﹁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北港溪(五標、六標)﹂工程,一併徵收用地將在八月十九日起辦理徵收公告,徵收補償清冊及徵收範圍圖均放置本縣汐止市公所,請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前往閱覽。

縣府地政局表示,本次工程一併徵收汐止市北港段北港口小段一0五之一地號等三筆土地,係奉內政部九十四年八月十日台內地字第0九四00七七八七五號函准予徵收。徵收補償標準以九十四年公告土地現值加四成補償,補償費清冊及徵收範圍圖在汐止市公所備供閱覽。

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應在公告期間內(公告期間三十天,自八月十九日至九月十九日止,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檢具證明文件以書面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九月三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假汐止地政事務所發放土地徵收補償費,請權利人準時前往申領。

地政局特別表示,本案徵收土地自公告之日起,除於公告前因繼承、強制執行或法院之判決而取得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並於公告期間內申請登記外,不得分割、合併、移轉或設定負擔。土地權利人或使用人並不得在該土地為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採取土石、變更地形或為農作改良物之增加種植,其於公告時已在工作中者,應即停止。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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