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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取消OBU特許費 金管會澄清無此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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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繼銘/台北報導〕對於有媒體報導「金管會擬取消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特許費」一事,金管會19日澄清並無此計畫。
金管會聲明,19日某報報導「金管會擬取消OBU特許費」,報導內容與事實
有所出入。金管會表示,依據現行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政府對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得按年徵收特許費;目前之徵收標準係每家OBU每年
繳納新台幣八十萬元。
據瞭解,部分銀行業者對最低稅負制規劃將OBU營業所得納入課稅稅基乙事,
反映宜取消年特許費之意見,金管會尚未有擬取消徵收年特許費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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