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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探針、威剛、新泰伸違規受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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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志鵬台北報導)96年8月份上櫃公司違反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簡稱資訊申報辦法)、「上櫃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簡稱說明記者會程序)及「對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簡稱公開處理程序)規定一覽表。
違規公司如下:
中國探針股份有限公司(6217),公司董事會決議赴大陸地區投資乙事,未於規定時間於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處參萬元違約金。 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0款。
威剛股份有限公司(3260),該公司和進貨廠商簽訂預付長期購料合約乙事,未於規定時間於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處參萬元違約金。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10款。
新泰伸股份有限公司(5017),該公司和泰清科技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廠房及設備租賃合約乙事,未於規定時間於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處參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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