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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裁罰中資入股大同 「中資」不服訴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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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志鵬台北報導)金管會裁罰陸資龍峰國際違規投資大同公司,限6個月內出清持股;但與龍峰國際有關的維家置業負責人說,不會出脫大同股票,將提訴願救濟。
維家負責人WEI CHANGYUAN今天委託律師傅文民指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違法裁罰對象是龍峰國際,與維家及WEI CHANGYUAN本人無關;WEI CHANGYUAN是香港永久居民,也是大同合法股東,沒有限期賣出的問題,不會出脫大同股票,也將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WEI CHANGYUAN說,台灣推動資本市場國際化,金管會卻選擇性執法,開倒車百般阻撓合法外資投資台灣;如果金管會違法處分造成維家及他本人權益受損,將依法對金管會、相關承辦官員求償及聲請國家賠償。
金管會回應表示,會開罰是因為查到最終受益人是陸資,受處分人若是不服裁罰,可以走行政救濟提起訴願,會予以尊重。
金管會表示,維家置業前負責人林美欽以龍峰國際資金,透過2至3個香港外資帳戶買進大同股票,遭認定違法,且當時查核曾經2度要求維家置業陳述意見,但維家置業皆無法明確說明資金來源,金管會從資金面、交易面、下單面等事證顯示,龍峰國際透過維家置業買進大同。
持股大同約11%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今天也發聲明表示,他為改革大同公司治理,提升經營績效,召集股東會的過程一定會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王光祥重申,他維護股東權益的信念不會改變,且一定會繼續增加大同持股,希望國內外股東全力支持。201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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