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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 產學咸認謬誤不合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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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秀麗臺北報導)國家通訊委員會提出俗稱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月底將舉行公聽會,中華傳播管理學會27日上午先邀請傳播領域學者以及業者代表檢視草案,產學界不約而同批評草案不符合產業需求,認為台灣目前媒體問題在於市場太小、資金不足,反媒體壟斷草案對於促進多元不但沒有幫助,反而還成為台灣媒體發展的阻力。
世新大學副校長陳清河教授表示,草案防弊重於興利,用推想的方式去設想媒體可能產生的弊病,然後先進行管制,這樣做欠缺事實根據,而且跟匯流政策自我矛盾,而且故步自封,該管不管,不該管又管一堆,而且動輒溯及既往,造成法律秩序不安定,讓業者無所適從。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指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管不了臉書及YouTube只管傳統媒體,對壟斷及多元也沒有清楚定義,整個內容根本就是媒體結構管制法,卻硬要去提多元,過去主管機關曾經委託郭良文教授研究多元價值並且獲得很好的成果,可惜在草案中完全沒有落實這個精神,管制標準也欠缺科學研究的根據;台灣媒體欠缺資金,草案卻硬要強調媒體跟金融機構的分離,本末倒置。
曾經參與草案先前版本起草的張崇仁教授指出,草案明顯是主管機關擴權,違反傳播基本法,包括管制報紙,以及想要奬勵新聞媒體,最先都是很嚴重的問題;更何況反壟斷是上世紀的作法,目前美國也都鬆綁了,台灣這個時候推動反壟斷法不合時宜。
台灣師範大學劉立行教授指出,草案本來採取德國標準,現在又改變,卻沒說明原因,而且草案用語看起來就像是炫技,不但賣弄法律術語,也充滿管制思維。
台北科技大學江雅綺副教授認為,草案對整合與公平法的用語不一致,對媒金分離的10%要求也比歐美國家嚴格許多,不知道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
衛星頻道公會秘書長陳依玫強調,草案邏輯謬誤、忽略事實,主管機關期待的是均弱而不是多元,會造成台灣媒體產業危機。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更直接指出,草案許多量化標準都找不到相關文獻的佐證,後來比對台灣媒體現況才發現充滿了針對性,完全就是要管制現有業者。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賴祥蔚表示,希望這些多元意見有助於主管機關集思廣益,以免草率立法危及產業。(自立晚報2017/7/27)
圖說:中華傳播管理學會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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