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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限塑及北市環保兩用袋政策上路
(記者黃秀麗臺北報導)擴大限塑政策於1日正式上路,新增7類限塑管制對象,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同時新增兩袋合一規定,超商、超市及量販店提供的購物用塑膠袋,只能是「環保兩用袋」。臺北市環保局配合政策上路實施,開始進行全面稽查,落實源頭減塑。

臺北市環保局說明,環保署於106年8月15日修正限塑公告,新增7類管制對象,包括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此外,新增兩袋合一規定,透過法令規範,結合購物用塑膠袋與專用垃圾袋,減少塑膠袋的使用。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為減少塑膠袋使用,自102年開始推動環保二次袋,因法令未強制規定,致推廣成效有限,為有效減塑,積極協調環保署於限塑公告修正案中納入兩袋合一規定,進一步從法規上推動塑膠袋減量工作。配合環保署修正限塑公告,臺北市於同日公告「兩袋合一」執行方式,透過法令規範,結合購物用塑膠袋與專用垃圾袋,讓消費者只要付費一次,就可以獲得雙重功能,同時減少一個塑膠袋的使用。

臺北市環保局說明,實施限塑的意義,是希望鼓勵民眾從生活中落實減塑,在消費時思考是否真的需要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一同力行「減塑記得袋:攜袋、借袋、兩用袋」,出門優先自備環保袋,若忘了帶,也可選用特定門市的押金環保袋及賣場提供的紙箱,最後若仍有塑膠袋需求,則選用環保兩用袋,不僅可以重複利用,最終還能當作專用垃圾袋使用,透過消費中落實源頭減塑,打造對環境更友善的減塑生活。(自立晚報2018/1/1)

圖說:7-11販售環保兩用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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