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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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妨礙生活安寧噪音檢舉一年4萬6千件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周柏雅調閱資料,過去3年台北市警察局受理民眾報案妨礙生活安寧噪音案件,2015年有3萬5千件、2016年有4萬4千件、2017年有4萬6千件,近3年噪音檢舉案件數竟暴增1萬件,增加了3成!顯示台北市噪音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台北市警察局接獲的檢舉數量如此之多,但有被罰款嗎?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可以處新台幣6千以下罰鍰。」但是周柏雅議員調閱資料,2015年台北市警察局僅裁罰10件、金額2萬7千元,2016年僅裁罰15件、金額3萬3千元,2017年僅裁罰14件、金額2萬7千元!有裁罰的件數僅占檢舉件數0.03%。顯示這個法條根本就是看的到、罰不到,居民在尤其是在半夜被噪音打擾,滿肚子的怨氣難平。

周柏雅議員指出,位在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某處的夜店酒吧,近4年被報案妨害安寧共22次,其中有一次酒客還將酒瓶砸向住戶陽台, 而大安警分局竟然僅派員「勸導」22次,還要民眾自己蒐證才能成案,因為「無民眾具名指證並製作筆錄及提供相關錄影、錄音等蒐證資料,故沒有依照社維法72條移送裁罰」。

周柏雅議員質疑,原來遇到噪音檢舉不管檢舉幾次,北市府還需要民眾自行具名指證和自行蒐證才可以成案,不然就是草草勸導、草草了事,而到場的員警、環保人員、建管人員居然無視<噪音管制法>第6、8、9、11條、社維法第72條還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替民眾主持公道!(自立晚報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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