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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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欽、陳嘉昌聯袂慰問 制伏通緝犯受傷勇警
(記者黃秀麗台北報導)108年7月14日23許中正第二分局泉州所警員溫皓翔、警員李陏恩擔服巡邏勤務,於莒光路欲逮捕沈姓詐欺通緝,遭沈嫌持刀拒捕,2名員警先以防護型裝備辣椒水制止,沈嫌仍持續揮刀抗拒劃刺傷員警,溫員立即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用槍時機規定「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朝沈嫌腿部開2槍予以制止,
沈嫌左大腿及右小腿中彈受傷送臺大醫院急診,暫無生命危險。警方除依通緝將沈嫌解送歸案外,將另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罪嫌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溫員手部、李員全身多處遭受劃刺刀傷及扭打挫傷,經送往和平醫院治療,幸無大礙。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陳局長嘉昌、警政署陳署長家欽對於2名同仁大膽、正確地使用槍械,適時制止、化解危機表示肯定,先後前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所表揚慰勉,同時也藉此鼓勵同仁正確用槍、大膽用槍,並宣示警方維護良好治安環境之決心,也呼籲警察的嚴正執法,更需要民眾給予肯定與支持!(自立晚報2019/7/15)

圖說:警政署長陳家欽慰問、肯定勇警開槍制伏持刀拒捕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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