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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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國民運動中心6月動工 兩設施可省2億元
【記者謝政儒桃園報導】蘆竹國民運動中心即將進入發包動工階段,桃園市長鄭文燦今(5)日表示,蘆竹國民運動中心在縣府時期,先選址在北區兒童之家後,再把原來的北區兒童之家舊建築指定為歷史建築,造成運動中心無法納入原址,面對這個進退維谷的困境與選址的草率,決定重新選址興建,並且將北區兒童之家的舊建築,轉型活化為「南崁兒童藝術村」,並且在五福游泳池興建蘆竹國民運動中心,該地址旁並且有南崁公一停車場,交通及停車都更方便。鄭文燦說,新的雙贏方案是最佳結果。

鄭文燦說明,蘆竹國民運動中心2億元補助款繳回是錯誤資訊,而且新案節省停車場經費6,000萬元,加上退回市府的1億4,000萬元,在財政上反而是較划算的。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位於吉林路與長春路交叉口,101年7月13日獲行政院體委會(體育署)同意分年補助新臺幣800萬元辦理規劃、設計、促參可行性評估及委外營運招商等先期作業,該署補助國民運動中心經費係採二階段推動模式,且須完成委外招商、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後,才能申請工程款項最高2億元之補助,該案無法排除文化資產保存法限制,且在升格前已經指定為歷史建築,因此,蘆竹國民運動中心案,體育署一開始就沒有核定補助2億元,因為工程要發包、營運廠商要產生,才能申請補助,本案說2億元補助繳回,或是補助款飛了,這是錯誤的資訊。

鄭文燦表示,新址具有更好的條件。蘆竹運動中心新址位於五福路及仁愛路交叉口的「五福游泳池」,基地面積比北區兒童之家大,交通方便,進出動線較佳,由於蘆竹國民運動中心服務蘆竹15萬市民,新址好找好停車,是最佳選擇。

鄭文燦宣布,蘆竹國民運動中心預計106年6月動工,108年完工,同時新址旁有南崁公一停車場,除方便使用運動中心市民停車,可撙節運動中心在符合法定停車格外,另因應停車需求所須的高達6,000萬元以上興建經費。

鄭文燦表示,除了節約停車場經費外,換地點後,原來北區兒童之家土地撥用經費1億4,000萬,也省下來了,市府採取公園方案原址保存,依照規定可以改為無償撥用。鄭文燦市長說明轉折如下,原來在100年12月30日經行政院同意以新臺幣1億3,951萬4,957元,分8年8期採有償撥用方式,蘆竹鄉公所自100年起已撥付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新臺幣9,000萬元。市府在原址土地上改採無償撥用後,申請退還土地撥用價款,讓桃園市政府大幅減少財政負擔。

(自立晚報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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