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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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務會議通過討論家戶垃圾處理費將比照台北市
[記者姜閎仁台中報導]
台中縣政府三月份縣務會議二十三日通過討論通過台中縣環保局制定「台中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提案,此案若經縣議會審議通過,台中縣未來家戶垃圾清除處理費將比照台北市採隨袋徵收,收費標準每公斤四點五元;至於實施時間,縣長黃仲生認為應與台中市協調取得共識,以避免屆時發生「你家垃圾丟到我家」垃圾大戰困擾。

  環保局長蔣萬福指出,台灣地區現行垃圾清除處理費徵收方式有三種,分別為隨自來水用水量徵收、按戶定額徵收以及按垃圾量徵收,台中縣目前則採隨自來水用水量徵收以及按戶定額徵收兩種方式,但因家戶垃圾產生量與用水量並無直接關係,隨自來水用水量徵收方式無法明確反映污染者付費及公平原則。

  而且根據一項調查,台中縣民最關切的環保問題中以廢棄物管理居首,蔣萬福認為,如何建立一個完整的垃圾理體系並確保其永續運作的財務基礎,將是台中縣刻不容緩的重要挑戰。

  台中縣環保局為了落實「污染者付費」公平原則,乃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四條及「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三條規定,制定「台中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擬訂台中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之徵收採專用垃圾袋計量隨袋徵收。

  蔣萬福強調,採用按垃圾量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用的方式,不僅能夠兼顧污染者付費及公平原則,更能進一步達到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的最終目標,至於專用垃圾袋費率訂定,則依台中縣全部垃圾焚化廠及垃圾掩埋場正常營運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總成本及現有垃圾焚化廠處理總容量及現有垃圾掩埋場每日處理量計算,因此暫訂隨袋徵收之收費標準為每公斤四點五元。

  台中縣政府昨天召開三月份縣務會議,通過環保局制定「台中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提案,但副縣長張壯熙考量台中縣市地理環境,擔心台中縣市實施垃圾清除處理費隨袋徵收腳步未一致,致使實施垃圾清除處理費隨袋徵收縣市民眾,為節省垃圾處理費,而將垃圾丟到其他縣市,屆時將引發垃圾大戰,建議環保局要審慎處理。

  黃縣長認同張副縣長的看法,不過黃縣長也認為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以隨袋徵收方式做為合理,因此指示環保局依法將已獲縣務會議討論通過的「台中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提案送縣議會審議,至於實施時間則再與台中市進行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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