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PChome │◎YAHOO │◎臺中市揚塵偵測系統抓工地 │
 

中火排放廢水三度超標 中市重罰2,000萬
[記者謝雨澄台中報導]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經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一年內3次採樣檢測不合格,違規情節重大,環保局今(15)日重罰2,000萬元,創國營事業史上違反環保法規遭罰最高紀錄。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市府裁罰不法絕不手軟,限期中火於4月30日前提出汙染改善計畫,屆時再依計畫內容核給適當改善期限,後續嚴格監督改善情形,如再有違規,除將連續重罰,也不排除勒令停工。

環保局今日在台中州廳召開記者會,由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吳皇昇針對中火水汙染案正式處分及後續處置做出說明。環保局吳局長表示,108年1月起環保局於3個月內查獲中火排放廢水中硝酸鹽氮不符標準,其中又以3月21日1至4號機組放流水硝酸鹽濃度105毫克/公升(標準50毫克/公升)最為嚴重,且是1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後的第3次違規,屬於違規情節重大。

環保局今日做出處分,依據水汙染防治法第40條規定重處中火2,000萬元罰鍰,並要求中火針對目前廢水處理功能不足情形,於4月30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書,再依改善計畫書內容由環保局訂定改善期限。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若中火後續再不積極改善,這將不會是最後一次,環保局在汙染改善期間,仍持續抽查中火排放水質,如有不符規定情形,仍會按次處以罰款;而改善期限屆滿後也會辦理正式複查,如果仍有放流水超標情形,同樣屬於違規情節重大,將再予最嚴厲處分,且不排除要求發電機組停工。

新聞局長吳皇昇表示,中火汙染是事實,市府的第一原則就是要捍衛市民健康,今日面對中火宣示強硬作風,絕對要捍衛市民立場,呼籲中央盡速檢討能源政策。市府此次祭出國營事業違規史上最高罰款2,000萬,即是要告訴台電,市府捍衛市民健康的決心。(自立電子報2019/4/15)
圖說:環保局長吳志超對於中火水汙染市府裁處與後續作為進行說明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