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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捷運局:肇事廠商勿干擾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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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樑高雄報導】有關特定媒體報導81石化氣爆事件訴訟中某證人證詞,高雄市政府捷運局7日表示,該證詞顯不可信,並提出證據嚴正駁斥。
捷運局指出,該名證人證詞有諸多重大不實之處,張冠李戴,顯不可信。首先,該證人將三條管線說成四條,但在氣爆發生後,檢察官主持開挖箱涵,證實箱涵內僅有三條管線,此三條管線也於103年8月19日由市府實施斷管,因此證人所說箱涵內四條管線,明顯與事實不符,而且輕軌機廠內根本沒有任何管線穿越。
其次,該證人陳述氣爆前,當日有進行現場會勘,然而經查證,當日並無事先安排會勘之情事;該證人又說,氣爆數日前,有民眾報案發現輕軌工地有火光,經調閱輕軌工程監造日誌,103年7月31日前數日並無當地里長或民眾通報相關情事。
捷運局強調,應讓證據在法庭上說話,肇事廠商不應企圖透過媒體放話,意圖干擾司法運作。20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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